当前位置: 秘鲁 >> 地形地貌 >> 在蒸汽机和圈地运动之外英国工业革命
在年之前,我对于工业革命的理解来自于中学课本:蒸汽机的发明和“羊吃人”的圈地运动是英国工业革命发生的两个基础条件,前者为工业革命提供技术条件,后者为工业革命提供劳动力。年夏天,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翻开了诺斯的《西方世界的兴起》,犹记当年读完后的惊喜感:原来经济史可以这样解读!从那之后,我第一次对“制度”这个概念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当年秋天我进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当导师邓荣霖与我商议专业方向时,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制度研究,记得当时我向邓老师介绍了五名制度经济学大师,这五人后来都陆续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这其中当然包括诺斯。
道格拉斯·诺斯(-),美国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是新制度学派代表人物之一,他创立了著名的制度变迁理论。本书是他的新经济史学的代表作,在本书中,他试图在技术创新之外寻找工业革命发生的原因,他将这种根本性原因归于以所有权为中心的制度变革和制度创新。诺斯在全书开篇就直接给出自己的观点:
本书的中心论点是一目了然的,那就是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做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p1)诺斯的分析框架和理论依据均来自于新制度经济学,构成了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内容,并创造了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即新经济史学。
(一)
新制度经济学是以制度为核心研究内容的经济学分支。
1、制度
制度是指各方共同遵守的规程或行动准则,包括法令、礼俗等。老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康芒斯(‐)认为:制度是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为;老制度经济学鼻祖凡勃伦(‐)认为,制度是大多数人所共有的一些“流行的思想习惯”,它们是在某个特定时间与地点占据主流地位的“固定做法习惯、行为准则、权力与财产原则”。新制度经济学家D·H·诺斯则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
可以这样理解制度:它是维持某一国家或民族在某一时期正常运转所需要的非物质保障,它界定整个社会及各个系统的运行规则与准则;它可以是法律、法令、法规、准则等明文的,也可以是风俗、习惯、宗教、礼仪、潜规则等;它规定了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层面的基本运行规则。
制度有其普适性,也有其独特性;制度的差异严重影响经济效率。同时制度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进。制度虽有独特性,但制度是可以评判的:评判一个制度的优劣首要标准是国民的净福利(包括物质与非物质)。可以这样讲:好的制度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坏的或有严重缺陷的制度则妨碍生产力的发展。简言之,良好的制度一定是有效率的,而有问题的制度则等同于低效率。同时,一个制度是否具备内生的自我修正与调整机制也是判断制度优劣的重要标准:在漫长的人类历史演进中,不可能有一种制度能处理千变万化的现实,但好的制度在于:它内部有一种自我调整的机制,它能随着现实的变化而进行主动或被动的自我修正,虽然这种修正的反应时间也很漫长;相反,坏的制度在于,它没有内在的调整机制,它无法针对变化的世界做出相应的调整,它成为事实上的僵死的制度。
2、旧制度学派
旧制度学派又称制度学派,是发轫于19世纪末,盛行于大萧条以后的一个诞生在美国的经济学派,大萧条摧毁了经济学家以马歇尔理论为中心的主流主张,在凯恩斯主义彻底征服美国主流经济学家之前,这一流派在美国非常盛行,代表人物有凡勃伦、康芒斯和密切尔等人。
准确地说,制度学派是19世纪德国历史学派在美国的变种。历史学派和制度学派在方法论上与当时流行的英国和奥地利经济学家采取的抽象演绎法不同,他们采用历史归纳法和历史比较法,强调每一个民族或每一种经济制度都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并不存在普遍的经济模型与经济规律。他们强调对制度的分析放在首位,主张国家对经济调节以克服资本主义市场的弊端。李斯特(‐)是德国历史学派的代表人物。其实,制度学派在方法论上与新制度学派有相通点,比如说反对抽象演绎,反对经济学数量化等。但以科斯为首的新制度学派能构建一个完整的符合学术规范的学术体系与学术平台,从而对现代经济学范式形成重大影响。旧制度学派几乎没有给现代经济学留下任何遗产,虽然那些旧制度学派代表人物曾经在美国经济学家中声名显赫。科斯年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了名为《关于新制度经济学》的著名论文,他这样评价制度学派:
老制度经济学的代表康芒斯等都是一些充满大智慧的人物,但他们是反理论的,他们留给后人的是一堆毫无价值的实际材料,很少有东西被继承下来。科斯的评价略显刻薄,但也足够坦率,基本上是对制度学派盖棺定论。
3、新制度学派
广义的新制度学派包括了以加尔布雷斯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本文中的新制度学派则是狭义的,即以R·H·科斯(‐)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流派,其学术思想,被称之为新制度经济学(这个概念是由威廉姆斯首先提出来的),其代表人物除旗手科斯外,还包括威廉姆斯、阿尔奇安、德姆塞茨、诺斯与张五常等。
较之于旧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并不否定而是沿用了新古典经济学的逻辑和方法。也就是说,与旧制度经济学相反,虽然新制度经济学也重视经济分析中的历史、法律等因素,但它仍然沿用主流经济学熟知的语言与分析体系。它与主流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的差别在于:它侧重于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它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一种崭新体系,相反,它认为自己是新古典经济学的一部分。准确地说,新制度经济学认为自己正本清源,让经济学回归其本来应该呈现的面目;而其它经济学家则认为,新制度经济学是新古典经济学的有益补充与发展。新制度经济学的这一特征容易被主流经济学接纳,很快它就成为主流经济学的一个重要部分,其绝大部分代表人物均先后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新制度经济学沿用了新古典经济学和基本分析体系,尤其是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最重要的三个要素:(1)稳定性偏好;(2)理性选择模型即理性经济人假设;(3)均衡分析方法。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也有若干修正:(1)关于人的行为假设。新古典经济学认为经济人的行为是完全理性的、经济人永远追求自身利益极值。而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现实中的“真实”人是复杂的,因而:第一,人的行为属有限理性;第二,人都有为自己利益极值的机会主义倾向;(2)关于研究领域。新制度经济学拓展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它研究包括法律、企业组织、社会文化等广泛的制度结构。为了这些新领域研究,新制度经济学创造性引入了交易成本、契约理论和产权理论等,其中最具革命性的概念当然是科斯提出的“交易成本”概念,通过从零交易成本假定到正交易成本假定的修正,使经济学的研究更接近于现实世界;(3)关于方法论:新制度经济学修正了新古典经济学关于下列问题的重要假设与论证:第一,主体环境约束问题;第二,主体拥有的信息约束问题;第三,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方式问题,这些修正仍然与其引入的新分析工具有关:交易成本、信息因素、产权约束、政府行为约束等。[1]
(二)
发轫于18世纪60年代的英国工业革命,是人类历史上一次伟大的产业革命:大机器工业代替手工业、机器工厂代替手工工场,它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工业革命是英国历史上最光辉的一页,也是资本主义历史上最光鲜的时刻。可以这样说,资本主义的光鲜的一面全部由工业革命所赐予:自从工业革命后,资本主义帮助人类解决了困扰人类千年的难题即产出的短缺,为人类提供了价廉物美、源源不断的工业制成品,短缺不再是人类的噩梦。
于是,工业革命为何首先发生在英国,也就成为经济学家、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共同关心的焦点问题。技术创新、人力资本投入(教育)、资本积累、规模经济、交易成本降低等,都被列入变量清单。诺斯的创新在于,他继承了制度学派的分析体系,将产权制度、意识形态、国家、伦理道德等列为经济发展和经济演进的内生变量予以考虑。诺斯在全书中并没有使用复杂的模型和工具,只使用了简单的和基础的经济学概念与分析工具,其中最重要的有以下数项:
(1)经济增长。对经济增长的定义是分析的核心:“说到经济增长,我们提出人均收入的长期增长。真正的经济增长意味着社会总收入必然比人口增长得更快。另一方面,停滞状态则导致人均收入的非持续增长,虽然平均收入在时间相当长的周期中可能有升有降。”(p4)诺斯强调“人均收入的长期增长”是有特别意义的,在工业革命之前的大部分历史时期,人类都面临着马尔萨斯陷阱:资源的算术级数增长无法匹配人口的几何级数增长,多增加的人口总会被某种方式去除。自工业革命后,马尔萨斯陷阱被打破,罗马俱乐部的预言只不过是杞人忧天[2]。
(2)经济组织。诺斯所言的经济组织,并不是指经济系统中的行为主体,而是指“经济的组织”即一个经济系统运行的方式,可以理解为资源配置机制,但遗憾的是,他并未明示。依照科斯的理论,资源配置机制有两种即市场和企业,这是两种可以互相替换的机制,任何一个经济系统都同时存在两种机制,使用何种机制取决于每一种机制在特定情形下的成本收益分析[3]。
(3)成本-收益分析。成本‐收益分析是经济学的基础分析方法,诺斯和制度学派将其运用于制度选择与制度分析:每一项制度都有设计、推广与运行等直接成本和相关机会成本,社会效用则是收益,对比成本收益关系就可以判定一项制度的优劣。诺斯这样写道:
除非创建新的制度安排所带来的私人收益可能超过成本,否则新的制度安排是不会提出的。我们应马上指出这一公式的两个重要方面。(1)设计新的制度安排需要时间、思想和努力(即它是有代价的),但是由于人们可以模仿新的制度形式而不补偿那些设计了新的制度措施的个人,因而在私人和社会的收益和成本方面会有重大差距。(2)政府的方案需要承担为坚持未来的决定而增加的费用,就是说撤销费用高于自愿组织的费用。(p9)(4)外在性。外在性是指个体收益与社会收益的偏离以及个体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偏离,这是市场失灵的一种表现。外在性是传统福利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虽然新制度经济学大师科斯坚持认为市场会自行解决外在性[4],但那毕竟只是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模型[5]。在外在性问题上,诺斯的观点不完全与科斯相同,他更强调政府的公共品供给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公共品中的一种。外在性的存在给政府干预或政府政策提供了空间和合法性。诺斯认为,“作为一种基本上近似的办法,我们可以把政府简单看成一种提供保护和公正而收取税金作为回报的组织。即我们雇政府建立和实施所有权”,“公正和实行所有权不过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又一范例。一个有秩序的社会的必要条件集中体现为一组成文的或不成文的竞赛规则。……这些基本的制度由于提供了具体的或辅助性的制度安排,从而减少了不确定性。”[6](p10)
运用上述工具,诺斯推出了两个基本命题,这两个命题也是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命题:第一,所有权是核心制度,所有权的明确是经济有效率的前提,他以计时钟的发明为例说明:“没有这种所有权,便没有人会为社会利益而拿私人财产冒险”[7],因此,促进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的首要工作是确权,新制度经济学所谓的确权或产权清晰化就是私有产权的确认,诺斯给出了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例证;第二,所有权之外的制度创新也同样重要,有些制度无需改变现行所有权便可以创造出来,“这些制度安排能够使经济单位实现规模经济(股份公司和企业)、鼓励创新(奖金、专利法)、提高要素市场效率(圈地、汇票、废除农奴),或者减少市场的不完善(保险公司)”(p6),
(三)
讨论英国工业革命发生的原因时,最容易被提及的是工业技术因素。的确,技术创新和新技术的大规模运用是工业革命给人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之一,其中的典型代表当然是蒸汽机和纺机的发明与使用。但是,这种说法无法解释以下情况:
第一,有许多技术早在工业革命前已经出现,但从未使用于经济系统。例如,早在公元前年至前50年间,即在工业革命年至年之前,埃及的亚历山大城中,一个名叫希罗的人就发明了一种蒸汽动力装置,利用这种装置可以在远处打开或者关上神庙笨重的大门。在那个时代,亚历山大是全世界的科学文化中心,托勒密、欧几里德等群星灿烂,公元3世纪时亚历山大城甚至还创立了工程师学院,各种技术发明层出不穷,但并未引发一次工业革命。技术史专家的说法是:“当时还不需要有一种比已知动力更强的动力”,因为当时亚历山大城是奴隶制社会,有大量廉价的动力,人们并没有用机器替代人工的压力和动力。所以,当时的卧式水磨十分简单,仅仅适用于繁重的磨麦,蒸汽仅用于一些精巧的玩具。
第二,在工业革命前,欧洲也曾出现过一些重大的技术创新并且运用到经济系统中,但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并不明显。例如11世纪开始,水磨在欧洲得到普遍推广,用于缩绒、锯木、造纸、磨面等,卡留斯-威尔逊夫人因此说:“缩绒工序机械化这件事的决定性意义不亚于18世纪的纺织机械化。”呢绒生产是当时最普遍的工业种类,采用水轮带动的粗大棒槌以替代工人脚踩的缩绒工序机械化,改变了这个行业的工业布局:磨坊大量设立于溪流湍急的乡城地区,促进了乡村的繁荣。但是,这场“磨坊革命”并未加速经济增长。
第三,工业革命前,某些技术创新促进了经济增长但某些外部环境的变化使得经济增长不可持续。从15世纪起,德国矿业就领先于欧洲其他地区。金银铜钴铁的开采引发了一系列创新,例如,人们用铅分离铜矿石中所含的银,设计建造了巨大的机械设置来提升矿石和抽水等等,并且矿业的兴旺传递到经济系统的其他部门:绒布、毛线、皮革加工、冶炼、白铁、造纸、新式武器、金融与信贷,德国主要城市在那半个世纪欣欣向荣。但是,年美洲白银矿山的投产改变了一切,由于美洲白银的竞争优势,原本兴旺的德国采矿业只能勉强维持、甚至直接停产,经济增长也就昙花一现。
布罗代尔据此总结道:“有时孤立地出现一项发明虽然灿烂辉煌,却无实用,成了纯粹的智力游戏,不能带动经济的增长。有时适逢一次能源革命,一个突然的农业或手工业进步,一个商业机遇或人口增长,经济开始起动;生产阔步前进;发动机才刚运行,却又戛然而止。这些先后出现的失败,原因各不相同。”
经济学已经证明,技术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是依靠市场需求实现的,大致的路径是:由于购买力的提升引发了有效需求,需求要求更多的市场供给,供给方面临扩大供给的压力和动力,他们需要解决制约供给的瓶颈问题,这时候就有投资与采用新技术的强烈愿望即需求创造技术革新。正如经济史学家所言,在英国工业革命开头的几十年间,技术与其说是决定经济的因素,不如说是被经济决定的因素。只有存在着强烈的市场需求,技术才能应运而生,否则技术就成为亚历山大神庙的“玩具”或者资料馆中的展品。英国国内-年间年均消耗棉花万磅,‐年间年均为万磅,‐年为万磅,‐年则升至万磅。正是纺织行业迅速增长的需求,刺激了纺织行业对机器的需求,只有在这种情形下,才有技术创新与技术应用的空间。纺织工业的两大工序是纺与织,17世纪一台织机需要七八名纺工的匹配,所以纺织行业技术革新的重点应该是纺纱。年凯发明的飞梭只到年后才得到推广,个中原因正是因为市场需求,正是在年后才出现了三项提高纺纱速度的新技术即年的珍妮纺纱机、年的阿克赖特水力纺纱机和年的克兰普顿纺纱机,纺纱的效率由此提高了10倍,用于后续织布工艺的飞梭才有推广的价值。即使19世纪40年代蒸汽机让纺纱实现机械化,大量手工织布机仍然存在,由于手动织机能够匹配纺纱速度,用机动织机代替手工既无必要、也不合算:因为当时由于机器替代与失业,织匠的工资大跌。
人们对英国工业革命中的纺机和蒸汽机如此印象深刻,以至于人们常常误以为工业革命中的技术原创都来源于英国。技术史学家已经证明,在发明天才达·芬奇[8]之前,欧洲已经发明了以后四个世纪内(直到电的发明之前)随着需要的产生而逐一付诸应用的各种机械系统,例如意大利在工业革命前很早就发明了精巧的用于卷丝、纺丝、拈丝的水力机器,这种机器只用一个水轮就能带动几层机械装置和筒管。诞生这些伟大发明的米兰并未发生工业革命,有着复杂的原因,最大的原因是米兰的特殊性:米兰不是一个对外开放的海港,产品不能直接向国外出口,而米兰自己的需求不足以支撑庞大的工业体系,所以恰如布罗代尔所言:“米兰的失败也许适以证明,工业革命作为整体现象不可能仅靠内部,通过经济各部门的和谐发展而实现;它还必须凭借控制外部市场这个必不可缺的条件。我们看到,在15世纪,外部市场已被威尼斯所占有,与西班牙的贸易则由热那亚主宰。”正因为如此,有专家才肯定地说:“英国工业革命的成功并非取决于科技进步,因为在16世纪,这一进步已如探囊取物。”将考察重点放在新技术的创新上,不仅不能证明工业革命的伟大,反而容易成为贬低者的靶子:许多对工业革命意义的贬低,就在于说明工业革命中运用的技术的非原创性。正确的认知应该是:即使没有一件技术原创,也无法否认工业革命的伟大,因为只有工业革命才将这些技术系统地、大规模地应用到产业中,并且让技术创新与技术应用成为经济系统内生的一部分。
所以,将英国工业革命的发生简单地归结于技术创新是不正确的,技术创新是必要条件,但仅仅有技术还远远不够。即便仅仅考察技术创新从工业革命的技术应用来看,技术的推广与使用是从一个工序到另一个工序,从工作机到发动机,从轻工业到重工业,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互相推动、互相促进,最终形成一个机器生产的完整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当一个部门启动技术进步时,相关部门的技术进步也必须启动或完成技术储备,否则以机器生产为标志的工业革命就会卡壳。幸运的是,由于各种原因,英国经济增长所要求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发展得以实现,即使这样,英国也是直至19世纪中叶才完成这一历程。
上述对工业革命中的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的分析说明,工业革命是各种因素相互交叉影响作用的结果,将其归之于一种或几种因素是不正确的。英国具备所有可能因素的组合,这些因素的结合发生了良好的化学反应,才触发了一种连锁反应,即一个放大的、递增的、自我持续的技术与产业发展过程。以为仅仅模仿英国的技术进步就能完成工业革命,是不会成功的:
成功的工业革命包含着一个普遍的增长过程,也就是全面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归根到底表现为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从结构到体制的彻底改变”。所以,一个社会及一个经济的各个层次全部都牵涉在内,并且应该都能伴随、承担乃至忍受所发生的变化。只要在变革过程中出现一点故障,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瓶颈堵塞”,机器就会卡壳,运动就会停止,甚至可能发生倒退。[9](四)
圈地运动是与英国工业革命相关的另一个标志性事件。
关于圈地运动,传统的解说是这样的:15世纪末以后,随着新航线的开辟,世界商路由地中海沿线转移到大西洋沿线,英国对外贸易迅速发展,羊毛出口和毛纺织业兴旺发达,羊毛价格持续上涨。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新兴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用暴力手段将农民从土地驱离,强占农民份地和公用地,将强占的土地圈占,变成私人牧场与农场,以牧羊牟利,这就是英国的圈地运动。在这个过程中,无数农民倾家荡产、流离失所,圈地运动也被称为“羊吃人”运动。史学家认为,圈地运动为英国工业革命的发生和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条件:第一,大批失地农民流入城市成为雇工,为工业革命提供了大量自由劳动力;第二,摧毁了传统小农经济,建立了资本主义大农业,使资本主义深入农村,促进了农村和农业的发展;第三,大量失地农民进入城市,加速了英国的城镇化;第四,依靠圈地起家的贵族地主完成了原始积累,为工业革命提供了资本准备。
上述说法是不准确的,新的历史研究证明:第一,发展养羊业只是圈地运动的部分动因,另外部分动因是整合土地、扩大农场经营,因为同期英国羊毛之外的农产品价格也上涨,这一切刺激了农业的投入;第二,参与圈地的不仅有领主等贵族,也有佃农,事实上富裕农民在圈地运动之前就进行零星圈地,他们是圈地的先行者和生力军;第三,圈地的暴力色彩被大大高估。圈地主要有以下类型:零星圈地、公地圈地、议会圈地和打破租约的圈地,零星圈地是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领主之间的自愿交易,议会圈地是依据相关法律进行的圈地,这两种圈地都不会引发争议,所以不存在暴力。公地圈地的争议和冲突较多,在人口稀疏的地区,例如英格兰北部,公地圈地大都能经协商达成协议。真正可能引发冲突的是打破租约圈地行为:长期以来,由于习惯和约定俗成,农民向领主所租土地成为一种事实上的长期固定用地,随着经济繁荣,这种旧模式受到“价高者得”的冲击,当领主涨租而原佃主不同意时,冲突就会发生,暴力驱赶也会出现。
“圈地”是相对于“敞田”而言,它不仅仅指用篱笆将土地圈起来,它也指对分散地产的合并以及对共有产权或公有产权的废除。中世纪西欧的乡村是一种庄园‐村庄共同体,敞田就是这种共同体的田制:耕地由分散的数百乃至更多的狭长状条田构成,条田间仅用草垄分割;实行轮耕制和共同放牧制。共同放牧的地块是庄园周围的大片的森林、沼泽、水塘与荒地,每一位村民都有平等的使用权,这些地块被称为公地或共用地;条田则是基本的轮耕单位,每个村民占有的土地面积是固定的,但土地的位置是分散的。由此可见,以敞田制为核心的中世纪土地制度具有浓厚的混合所有制色彩,尤其是其中的公地。所谓圈地,原本是指将自己分散的条田集中起来,方便耕作与管理以提高生产效率,并宣示自己对这块土地的权利。中世纪村社共同体是日耳曼古老的公社制度的延续,是一种产权不清晰的制度,尤其是其中的公地制,恰如布洛赫所言:“要想找出谁是中世纪公地的真正主人是徒劳的。”这种模糊的所有权状态,易引发一系列问题,其中最著名的是“公地悲剧”即每个人都倾向于过度使用公共资源。
诺斯的创造并不是澄清圈地运动真相以纠正人们对圈地运动真相的误解,而是敏锐地观察到圈地运动背后的制度变迁事实:这是欧洲历史上第一次、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具有市场指向的土地改革运动,其实质是一种确权行为即把具有共同体性质的混合土地所有制界定为排他性的私有产权,从而激励经济效率,也颠覆了中世纪的基础。诺斯指出:“所有权的演进,从历史上看包括了两个步骤,先是把局外人排除在利用资源的强度之外,而后发明规章,限制局内人利用资源的强度。”也就是说:
先是庄园‐村庄共同体内外有別,即排斥村社以外的人使用资源的强度;继而是限制本村镇内部使用资源的强度,也就是以个体为单位,在庄园‐村庄共同体内明确个人土地产权的边界。西欧中世纪乡村共同体有一定程度的自治与互助因素,同时意味着服从、隔绝与狭隘,圈地运动正是所有权历史演进的第二个步骤,即在市场化和社会化的条件下,庄园共同体内甚至在家庭内明确私人土地产权。[10]这种土地确权作用显著、意义重大。第一,它改变了公地的“无主地”本质,解决了过度放牧引起的一系列“公地悲剧”;第二,确权鼓励了对土地和农业的投入,集约化和精细化成为英国农业的新气象,英国农业产出水平迅速提高;第三,纠正了要素价格失真现象。在圈地运动之前,农民向领主支付的是习惯地租,这固然能维护佃农的利益、遏制领主的贪婪,但习惯地租和商业地租的巨大差异的长期存在只会导致资源错配[11],降低经济系统效率。纠正错配后,英国农业告别了封建主义的自供自足的庄园经济,迈入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大门;第四,农民与土地的分离意味着农民彻底摆脱了延续数百年的以土地为基础的、对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农民可以真正“自由地支配自己的劳动力,是所有权发展史的重要节点,这种对自己劳动力的第一个‘所有’是现代财产权的真正鼻祖。受法律保护的人身自由距离财产自由仅一步之遥”[12]。
必须指出的是,圈地运动并非由英国政府设计与主导,相反,“圈地成本的一个主要因素是都铎王朝的反对。在圈地含有对财富进行重大再分配的地方,它导致了普遍的骚乱乃至公开的叛乱”(p),由于政府担心圈地引发骚乱,所以政府反对或至少不支持圈地。也就是说,圈地运动是一种自发的制度创新。为工业革命提供产业工人、让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深入农村、促进城镇发展等,都是圈地运动对工业革命的贡献,但圈地运动最大的贡献却是对所有权的确认与保护,这种确权从土地扩展到全部的财产权和人身自由权,为工业革命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一个对私有产权和人身自由进行严格保护的社会由此形成。
(五)
圈地运动引致的土地所有权的清晰化只是工业革命前英国制度变迁的一部分,在英国王室中性、理性和重商主义政策下,一切有利于社会总福利增加的各种制度和商业工具都缓慢但坚决地引入经济系统乃至整个社会系统,英国已经为工业革命做好了所有的制度准备:
在17世纪我们看到第一个鼓励创新的专利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法令消除了许多封建奴役的残余;股份公司的兴起取代旧日的受控公司[13];咖啡馆发展了,这是组织保险的开端;证券和商品市场创造出来了;金首饰商发展为发行钞票、贴现票据和存款付息的存款银行。年英格兰银行得到特许状,创办了中央银行。在-年间,股份公司的数目已从22个增加到个。贸易部门的发展之大足以有效地利用早已由荷兰所采用的那些商业技术。到年,英国的制度框架为经济增长提供了一个适宜的环境。工业管制的衰败和行会权力的下降使劳动得以流动和经济活动得以创新,稍后又进一步得到了专利法的鼓励。资本的流动受到合股公司、金首饰商、咖啡馆和英格兰银行的鼓励,它们都降低了资本市场的交易费用;也许最重要的是,国会至上和习惯法中所包含的所有权将政治权力置于那些急于利用新的经济机会的人的手里,并且为司法制度保护和鼓励生产性的经济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框架。英国在不利的开端之后到年经历了持久的经济增长。它发展了一套包含在习惯法中的有效的所有权。除排除了在要素和产品市场上配置资源的障碍外,英国已开始用专利法来保护知识的私有权了。现在舞台已为产业革命布置就绪。(p-)上述制度和技术,除少数例外,均非英国首创;但能够将所有这些制度综合运用的,唯有英国和荷兰。英国的政治演变使得王权的力量相对弱小,英国政府无法成为一个掠夺型政府而只能成为一个契约型政府,英国政府有掠夺的愿望而无掠夺的能力――英国独特的政治结构制约了政府的掠夺能力:“关键就在于王权不能通过对经济的有效控制成功地扩大岁入。要做到这一点便需要有一支庞大的对国王效忠的官僚队伍、行会要能有效地控制学徒和工业管理,还要有一个对王室的控制尽责的法院系统。所有上述成功必不可少的要素在英国都不具备。”(p)在工业革命前,英国并不是欧洲最强大的国家,已经初步完成中央集权的法国和西班牙才是欧洲最强大的力量,这就是诺斯所言的英国的“不利开端”。但拜“弱王权”所赐,一系列开明的制度在英国逐渐建立和发展起来。
人们常常把西班牙常作为英国的反例,诺斯也不例外。诺斯多次提及的西班牙羊主团就是产权模糊引致经济系统失效的经典案例。15世纪时,欧洲毛呢业兴盛,出口羊毛成为西班牙最为稳定和最为重要的税源,养羊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柱,这一行业控制在20多个贵族的手中,这就是西班牙羊主团。为了维持稳定的羊毛税收,从15世纪开始,西班牙王室赋予羊主团牧业垄断权和一系列优惠措施:年命令撒除农民在公地上圈占的地界;年扩大了格拉纳达牧羊场的地界;1年颁布的《土地租借法》允许羊主团到任何地区放牧,放牧时间不限,且可以永远按最初规定的水平支付租金。《土地租借法》中最荒唐的规定是:如果羊群放牧不为土地的主人所知,羊主团可以不交付租金。这一系列制度严重损害了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影响了土地所有权的发展,肆意侵占、单方改变合同、没收等屡见不鲜。这种情况严重打击了领主和农民投入土地和农业的积极性,降低了西班牙农业产出和农业效率,加上年西班牙王室又规定了小麦的最高限价,西班牙因此多次出现粮食饥荒,诺斯点评道:“随着人口的增长,土地日渐匮乏,增进农业效率的社会收益率提高了,但私人收益率并没有提高,因为国王早已授予羊主团以其惯用的方式在西班牙放牧其羊群的专有权;小心准备和种植谷物的地主可能已料到迁移的羊群随时会吃掉或践踏坏他的庄稼。在这种情况下,形式上的所有者并不享有对其土地的专有权。”(p7)羊毛团制度对私有产权的不尊重反应了掌握大权的西班牙王室的为所欲为,这种为所欲为给其他所有人传递了不安的信号,受这种信号的影响,许多参与殖民美洲的商人将财富藏匿起来而不是投入再生产与再流通,以免被王室与贵族掠夺;也有部分商人通过购买地产和没落贵族头衔的方式跻身贵族阶层,然后设法掠夺别人的财富,周而复始,形成一个恶性循环。这样,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日不落帝国[14]在很短时间内就走下神坛,并且再未重新崛起过。
与西班牙情况类似,法国王室的政策大都出于财政而非经济系统效率的考虑,即仅仅考虑特定利益而非全社会的经济效率与福利。例如,出于财政收入考虑,法国各地被国内关税制度人为地分隔和孤立,有意无意地采用一切可以想象的手段来阻挠一个统一的国内市场的形成。法国的中央集权力量在当时的欧洲是最为强大的,法国建立了一套由官僚、行会和法院等组成的严密的产业控制体系,法国政府完全有能力让特定利益集团的收益最大化。诺斯介绍说:“国家控制已演进到常常涉及一个行业的生产过程的一切细节的地步。以织物染色为例,管制条例达项。条例是在与行会官员协商后制定的,一般反映了中世纪的生产技术。由行会官员控制和检查的制度可能相当繁琐,在柯尔柏时代连普通织品也至少需经六道检查。”(p)法国的这一系列产业制度对法国经济系统形成了一系列影响:第一,劳动流动受限,进入一个行业困难重重;第二,资本流动受限;第三,创新因繁琐的生产过程条例受限;第四,价格受限,许多产品的价格是固定的。这一切自然降低了法律经济系统的效率,降低了法国产业竞争力,也让法国错失了工业革命的第一班列车。
在当时的欧洲,荷兰在经济效率方面比肩于英国,其制度创新与制度建设甚至超越了英国,许多商业与金融制度都是荷兰的首创,但工业革命并没有首先在荷兰发生,个中原因值得研究。普遍的说法是,由于与英国的战争失败,荷兰被英国抢走了大片的海外殖民地[15],这意味着荷兰在原材料和市场需求两个方面同时变到沉重打击[16],这两者、尤其是后者对工业革命极其重要:大机器生产一定需要大市场需求相匹配,海外市场(远程贸易)的萎缩严重打击了支撑大机器的市场需求。除此之外,应该还有其他因素妨碍了荷兰工业革命的发生,总的来说,荷兰似乎重辙当年意大利城邦共和国威尼斯的命运:此时的欧洲已经进入了民族国家竞争时代,这种竞争需要强大的综合国力作为支撑,仅仅依靠经济效率已经不足以一剑封喉了。这也是给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史学的提醒:仅仅有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似乎也是不够的,至少,对外暴力和海外掠夺也是英国崛起的重要因素。
诺斯在全书收尾时总结道:
到那时(18世纪)为止,所有权结构在尼德兰和英格兰业已发展,从而为持续的经济增长提供了必需的刺激。它们包括鼓励创新和随后工业化所需要的种种诱因。产业革命不是现代经济增长的原因,它是提高发展新技术和将它应用于生产过程的私人收益率的结果。此外,国际竞争还带来了强大动力,促进其他国家改变它们各自的制度结构,以便为经济增长和产业革命的推广提供同样的动力。那些国家的成功是所有权重建的结果。而失败――西方世界历史上的伊比利亚半岛和当代拉丁美洲、亚洲和非洲的大部分地区――则是经济组织无效率的结果。(p)(六)
实事求是地讲,30年后重读诺斯的著作,远没有当年的惊艳感,原因大致有三:第一,这30年来,新制度经济学已经获得广泛的传播,当年让人感到石破惊天的观念现在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第二,《西方世界的兴起》是诺斯早年的著作,以今天的学术标准论,无论是材料还是论证,都略显粗糙;第三,随着我自己的学术积累以及方法论的改变,我对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史的某些理念和方法论也有些不同的看法。仅举数例。
1、经济效率与经济制度的关系
新制度经济学评价经济制度与经济政策的唯一标准是经济效率即制度(政策)收益与制度(政策)成本的比对,这也是经济学最基础的分析工具。然而,制度或政策的制定是一个多重约束条件下的多目标选择问题,也就是说,当决策者制定政策时不仅会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而且还会面临多目标之间的取舍问题,当决策者没有选择经济效率最优的方案时,并不一定表示决策者的无知或单纯地出于对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考量,决策者往往有更优先的政策目标选择。如果要求任何制度或政策都遵循效率优先原则,那就是典型的经济学帝国主义:将经济学原则和分析系统凌驾于其他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之上。这个问题的实质是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平衡,单纯强调价值理性或单纯强调工具理性都是不可取的,最终的最优制度或政策一定是“令人满意”而非“最有效率”的选择,效率只是众多政策目标中之一个,虽然它可能非常重要。
2、制度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反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人认为,制度是经济增长的结果而非经济增长的原因。这种说法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制度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问题的翻版,它提示新制度经济学:在不具备一定客观条件时,某种制度或政策失去客观条件的支撑会成为一种空中楼阁。新制度学派在形成初期就非常重视历史因素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与影响,但随着学派的发展与壮大,这一优良传统并未得到发扬光大,这与新制度经济学家更青睐经济学主流分析工具有关,也与他们缺乏专业的历史学知识有关――更多的时候,历史资料只是经济学家事先确定的经济模型的注脚――对制度的考察,需要认真细致的历史梳理,恰如布罗代尔在考察地中海地区季节性迁徙时所言:“季节性迁徙是个依赖其他制度才存在的复杂的制度,只有先弄清长期的历史演变,才能了解这个制度。”[17]脱离历史环境去讨论制度优劣与制度选择是一种新的乌托邦,其实没有太多的意义。诺斯的这本开山之作同样存在这些问题,其历史分析比较粗糙,漏洞不少。
3、制度分析的精确性
制度是经济增长函数中一个重要的变量,这一点毋需置疑,但这个变量如何影响经济增长或者这个变量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的认定却是一个复杂与艰难的问题,特别是任何一个制度对经济增长都有正反两方面的影响,这种认定与测算就更加复杂了――这是制度经济学最大的软肋之一,也是传统经济学面临的共同问题,计量化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因为经济系统属于复杂系统,充斥着太多的变量,而且这些变量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我们无法通过实验室的操作与控制来确认每一个变量与经济效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关系。以诺斯在书中多次提及与批判的西班牙羊主团制度为例,这种制度固然可能破坏了所有权的完整性从而挫伤土地所有者对土地投入的信心和热情,但史料证明:当粮食价格高涨时(年,年,年,年,‐1年),农民会争先恐后地高价争购畜群经过的土地的6年期租赁权,这是因为畜群经过的土地肥力增加,小麦的单产纪录会猛增20倍之上;同时,西班牙政府之所以容忍畜群对农作物的损害,可能是因为牧业的比较收益大大高于农作物的比较收益,因为历史学家认为,畜牧业对伊比利亚半岛经济的贡献胜过“油橄榄、葡萄、铜甚至秘鲁的珍宝”,自然也胜过小麦了。如果诺斯了解了上述情况,他还会那样尖锐地批判羊主团制度吗?既然经济学无法解决上述难题,经济学家最明智的选择就是放弃任何试图解决的尝试,老老实实地划清自己的学科边界,所以经济学不可能是一门科学,它更像是一门艺术。
但无论如何,诺斯关于英国工业革命起因的解读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他至少让我们认知到不断累积的制度形成与制度变迁对于西方兴起的重要意义: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西方不是一天兴起的。
注释:[1]新制度学派的主要理论体系由以下内容构成:1、交易成本理论。科斯认为。交易成本包括:(1)度量、界定和保障产权的成本;(2)发现交易对象和成交价格的成本;(3)讨价与订立合同成本;(4)督促契约条款完全执行的成本等。交易成本理论证明交易活动同样是稀缺的,交易同样存在成本。而制度能否降低交易成本成为经济活动中必须优先考虑的重大事项。2、产权理论。在我的阅读印象中,德姆塞茨是较多研究这一理论的经济学家。产权实质上是一套激励与约束机制。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安排直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3、企业理论。科斯认为,市场(机制)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企业也同样是一种配置资料手段,二者可以互相替代。而企业与市场的边界在于效费比较。4、制度变迁。诺斯是这一领域最伟大的代表人物,其《西方世界的兴起》是制度变迁研究中最重要的经典文献。诺斯认为,技术革新能促进生产力发展,但人类社会长期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却是依靠制度创新与制度变迁实现的,而产权理论又是制度变迁理论的最主要基石。5、法经济学。与一般观点不同,我把法经济学(严格地说应翻译成法与经济学,LawEconomics)也归于新制度学派。这一学派旗手当然是波斯纳,其核心思想是将经济学成本——收益法或效率选择法运用于法学的研究中。从现有的文献中,我无法证实波斯纳与新制度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之间直接联系,但我好像记得科斯经常在一本名叫《法经济学》的杂志中发表论文。6、契约理论。现代契约理论是近三十年盛行的理论,年诺奖颁布给奥利费·哈特、本特·霍姆特罗姆,就是表彰他们对契约理论做出的贡献。契约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科斯在许多论文中均提及契约,而张五常则被认为是这一领域最重要的研究者之一。契约理论包括激励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和新制度交易成本理论。威廉姆斯指出,契约的经济学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四种(1)公共选择理论;(2)产权理论;(3)代理理论;(4)交易成本理论。契约理论是研究在特定交易环境下分析不同契约人之间的经济行为和结果,这种研究要通过简化条件作为假设前提从而建立相应模型。现实交易的复杂性使得建立单一模型几乎不可能,因而只能从不同侧重点出发来研究相应行为模型,因而也形成契约理论的不同分支。[2]2年,罗马俱乐部发布了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认为由于人口爆炸、粮食生产的极限、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工业化与环境污染,建议实行“零增长”政策。[3]科斯通过创立“交易成本”概念构建了其著名的企业理论。在年发表的论文《企业的本质》中,科斯试图通过交易成本作为分析工具来解释企业的产生、存续与扩张即市场与企业是两种可以互相替换的资源配置机制,采用哪种机制完全取决于交易成本:市场作为资源配置机制存在时,每一次交易都有交易成本;企业作为资源配置机制时存在另外一种成本即组织成本。两种成本的比较与选择就决定了是否会产生一个企业以及这个企业的扩张边界:当交易成本大于组织成本时,企业就会产生并不断扩张,即企业将市场交易内部化;当交易成本小于组织成本时,企业的扩张就会停止。[4]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认为,在交易成本为零且产权得以清晰界定条件下,外部性不会引起资源的不当配置,因为外部性当事人双方会为达成一种互惠互利的交易结构,最终将外在性内部化。[5]科斯在《经济学的灯塔》中系统地阐释了他对外在性的认知,这种认知是建立在庇古(-9)的外在性理论的批驳之上。科斯的观点反应了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对政府干预的反感,例如弗里德曼认为警察和监狱等都可以由市场提供。[6]国家(政府)理论是诺斯是其制度变迁理论的重要基础。诺斯认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如果国家能公平确权并提供一个有效率的制度框架,它就能促进全社会净福利增长,这是诺斯的国家契约论;相反,如果国家产权设计的目的是特定利益集团收益最大化,它就会损害社会总福利,这就是诺斯的国家掠夺论。[7]海洋贸易需要确认船只所处位置的精确的经纬度,确定纬度比较容易,只需要测量北极星的顶垂线即可,困难的是经度的确定,需要一台在远洋时保持精确度的计时钟。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为此悬赏0金克朗,荷兰和英国分别提高到10万弗罗林和1~2万英磅,问题最终由约翰·哈里森解决。诺斯评论道:“精确测定轮船位置给社会带来的收益,按减少了轮船的损失和降低了贸易成本来衡量是巨大的。突破究竟发生得多早,在于有没有所有权来保证发明者的收入因节省了轮船和时间而增加(当然他也要承担研究的高成本和发明一项成果的不确定性)。付给数学家报酬和提供奖金是刺激努力出成果的人为办法,而一项专为包括新思想、发明和创新在内的知识所有权而制定的法律则可以提供更为经常的刺激。”(p6)[8]达·芬奇发明了自驱式汽车、旋转浮桥、有翼滑翔机、三管大炮、螺旋桨、水下呼吸器等。[9]诺斯否认了技术进步是英国工业革命发生的原因,但他并未展开论证。布罗代尔在《13世纪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3卷第6章中对相关问题做了精彩的回顾,因而成为本节的主要参考资料,引言分别见p、p和p[10]侯建新,《英国史上的农业变革:圈地运动与土地确权》[11]16世纪时,佃农纯收益一般是习惯地租的4倍至5倍,最高的能达到18倍。由于习惯地租与商业地租差异较大,部分佃农直接将土地二次转租。[12]侯建新,《英国史上的农业变革:圈地运动与土地确权》[13]受控公司(control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