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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出不合格十大典型案例
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事关国门安全,事关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年,榕城海关共对批进出口法定商品实施查验,检出不合格商品批,依法采取技术处理、退运、销毁等措施,在维护国门安全、服务国家外贸大局和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保障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帮助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榕城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检出不合格十大典型案例”,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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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未取得注册证违规进口案例
事
件
回
顾
该关根据布控指令,在对一票进口医疗器械实施到货查验时发现,该设备为“红外光谱血氧检测仪”,数量1台,金额美元。经核对相关材料,发现进口商无法办理和提供医疗注册证。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是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已注册或者已备案的医疗器械。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在说明书中载明医疗器械的原产地以及代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没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或者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据此,该关对该批无证医疗器械实施退运。案
例
剖
析
部分进口医疗器械企业不了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在不知道需要办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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